《论语》: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六十而耳顺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道,同导,谓教导之也。
政,政令;刑,刑罚。
齐,谓整仿之使归一律。
以政令教导之,有不从者,以刑罚整饬之,则民但求避免刑罚,而无羞耻之心。以德教导之,以礼整饬之,则人民自知罪恶之可耻,而归于正。
格,正。就是《尚书·冏命》“格其非心”之格。
《礼记·缁衣》云:“夫教之以德,齐之以礼,则民有格心;教之以政,齐之以刑,则民有遁心。”正与本章所说相同。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是法家的“法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是儒家的“德治”。《大戴礼》孔子答卫将军文子云:“以礼齐民,譬之于御则辔也;以刑齐民,譬之于御则鞭也。”法家的政治手腕是鞭策,儒家的政治手腕是驾驭。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此章系孔子七十以后,自己追述之言,可见圣人成德立身,始终本末,学者宜仔细体察之。
“吾十有五而志于学”,
朱注云:“古者十五而入大学。心之所之谓之志。此所谓学,即大学之道也。志乎此,则念念在此而为之不厌矣。”
“三十而立”,朱注谓:“有以自立。”
“四十而不惑”,朱注谓:“于事物之所当然,皆无所疑。”
“五十而知天命”,朱注谓:“天命即天道之流行而赋于物者,乃事物所以当然之故。”此犹近人之言天演。为宇宙间一切事物自然变化,自然进行之原理。
“六十而耳顺”,《集解》引郑玄说:“耳闻其声而知其微旨。”
朱注谓:“声入心通,无所违逆。”盖圣人对人,只要一闻其言,早已明白其言的真伪,其人胸中之是非。本书末章云:“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不知礼,无以立也;不知言,无以知人也。”此言三十知礼,五十知命,六十知言。二章可以参看。
“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矩,所以为方,法度之器。此指做人之道而言。圣人到了此时,随便什么地方,凡一言一动,一视一听,不必注意,无不悉合乎道,故朱注以《中庸》“安而行之”、“不勉而中”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