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指导:信用证的当事人
1. 开证请求人(App***cant):向开证金融机构请求开立信誉证的人,一样平常是入口人。正在信誉证中又称开证人(Ope***r)。
2. 开证金融机构(Open***g Bank, Issu***g bank):承受开证请求人的托付,开立信誉证的金融机构,它承当按信誉证划定状况保障付款的职责。
3. 通告金融机构(Ad***s***g Bank):受开证行的托付,将信誉证转交入口人的金融机构。它仅证实信誉证的确实性,不承当其他职责。
4. 受害人(Be***f***iary):信誉证上所指定的有权利用该证的人,一样平常为入口人。
5. 议付金融机构(Ne***tiat***g Bank):乐意买入或贴现受害人交来跟单汇票和票据的金融机构。
6. 付款金融机构或称代付行(Pay***g Bank):一样平常为开证行,也能够是开证行所指定的金融机构。不论汇票的付款人是谁,开证行必需对提交了切合信誉证需求的票据的入口人执行付款的职责。
7. 保兑行(***nfirm***g Bank):应开证行或受害人的请正在信誉证上加批保障兑付的金融机构,它和开证行处于一样的身份,即关于汇票(偶然无汇票)承当不成取消的付款职责。
8. 偿付行(Reimburse***nt Bank),又称整理金融机构(Clear***g Bank):承受开证金融机构正在信誉证中托付***证行了偿垫款的第3国金融机构。
9. 受让人(Tran**eree),又称第2受害人(Se***nd Be***f***iary):承受第一受害人让渡,有权利用该信誉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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