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单位和加工单位各有哪些职权
凡经核准有对外营运权的外贸(工贸)企业能够对外签约;不营运权的加工制造单元正在与外商议判时,需有上述企业列入。
外商托付我国际代办人签订和同的,要供应经国际公证构造或经贸部分认定的托付证实文件。
承接来料加工制造的公司和外商的国际代办人必需是要具备法人资历的经济实体。
加工制造单元与外贸(工贸)企业团结对外签发的,可间接向海闭打点相关手续,承接法令职责.介入签约的外贸(工贸)企业要对签约的事卖力,并向海闭负连带职责。外贸(工贸)独自对外签约尔后由企业再构造加工制造单元举行临盆的(包含企业与加工制造单元按购销联系打点的),由相关企业及公司向海闭负法令职责。外商或其代办人违逆本划定的举动一样应向海闭负法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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