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的重点法条(一)

刑法的重点法条(一)

【重点法条】第6条 凡正在中华国民共和国学术方向内罪行的,除法令有特殊划定的之外,都合用本法。凡正在中华国民共和国船舶大概空中交通器内罪行的,也合用本法。
罪行的举动大概结实有一项产生正在中华国民共和国学术方向内的,就以为是正在中华国民共和国领 域内罪行。
【相联法条】 本法第11、90条。
【重点法条】第7条 中华国民共和国国民正在中华国民共和国学术方向外犯本法令定之罪的,合用本法,可是 按本法令定的刑为3年下列有期徒刑的,能够不予查究。 中华国民共和国国度职务职员和武士正在中华国民共和国学术方向外犯本法令定之罪的,合用本法 。
【重点法条】第8条 本国人正在中华国民共和国学术方向外对中华国民共和国国度大概国民罪行,而按本法令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能够合用本法,可是依照罪行地的法令不受惩罚的除外。
【重点法条】第102条 中华国民共和国建立之后本法实施之前的举动,假如事先的法令不以为是罪行的,合用事先的法令;假如事先的法令以为是罪行的,按照本法总则第4章第8节的划定应该追诉的,依照事先的法令查究刑事职责,可是假如本法不以为是罪行大概处刑较轻的,合用本法。本法实施之前,按照事先的法令已作出的失效裁决,持续无效。
【相联法条】 本法第87条;国民法院1997年9月25日《闭于合用刑法时 间效劳划定多少疑问的诠释》。
【重点法条】第104条 明知本人的举动会产生伤害社群的结实,而且期望大概听任这类结实产生,于是 组成罪行的,是有意罪行。
有意罪行,应该负刑事职责。
【相联法条】 第15、22~24条。
【重点法条】第105条 应该预感本人的举动大概产生伤害社群的结实,由于大意粗心而不预感,大概 已预感而轻信可以制止,乃至产生这类结实的,是不对罪行。
不对罪行,法令有划定的才负刑事职责。
【相联法条】 第14、16条。
【重点法条】第107条 已满106周岁的人罪行,应该负刑事职责。
已满104周岁不满106周岁的人,犯有意杀人、有意损害致人轻伤大概出生、强*、掳掠、 销售***、纵火、爆炸、投放凶险物资罪的,应该负刑事职责。
已满104周岁不满108周岁的人罪行,应该从轻大概加重惩罚。
因不满106周岁不予刑事惩罚的,责令他的家长大概监护人加以管束;正在需要的时分,也可 以由官府收留修养。
【相联法条】 国民法院2000年2月13日《闭于审理强*案件相关疑问的 诠释》;国民法院与国民审查院2002年3月15日《闭于施行刑法断定罪名的增补划定》。
【重点法条】第210条 为了使国度、大众益处、自己大概别人的人身、资产和其余权益免受在举行的犯科损害,而接纳的停止犯科损害的举动,对犯科损害天然成伤害的,属于合理防守,不负刑事职责。合理防守显著凌驾需要限制形成严重伤害的,应该负刑事职责,可是应该加重大概免去惩罚。
对在举行行凶、杀人、掳掠、强*、绑架和其余严峻危及人身平安的暴力罪行,接纳防守举动,形成犯科损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守过当,不负刑事职责。
【重点法条】第210一条 为了使国度、大众益处、自己大概别人的人身、资产和其余权益免受在产生 的凶险,不得已接纳的危急避险举动,形成伤害的,不负刑事职责。
危急避险凌驾需要限制形成不该有的伤害的,应该负刑事职责,可是应该加重大概免去惩罚。
第一款中闭于制止自己凶险的划定,不合用于职务上、营业上负有特定职责的人。 【重点法条】 第2103条 已动手实施罪行,因为罪行份子意念之外的缘故而未未遂的,是罪行得逞。 
关于得逞犯,能够对比既遂犯从轻大概加重惩罚。
【相联法条】 第22、24条。
【重点法条】第2104条 正在罪行历程中,主动舍弃罪行大概主动无效地避免罪行结实产生的,是罪行中断。
关于中断犯,不形成伤害的,应该免去惩罚;形成伤害的,应该加重惩罚。
【相联法条】 第22~23条。
【重点法条】第2106条 构造、率领罪行团体举行罪行行动的大概正在独特罪行中起重要效用的,是正犯。3人以上为独特实行罪行而构成的较为稳固的罪行构造,是罪行团体。
对构造、率领罪行团体的主要份子,依照团体所犯的全体恶行惩罚。
关于第3款划定之外的正犯,应该依照其所介入的大概构造、指导的全体罪行惩罚。
【相联法条】 本法第97条。
【重点法条】第2109条 唆使别人罪行的,应该依照他正在独特罪行中所起的效用惩罚。唆使不满108周 岁的人罪行的,应该从重惩罚。
假如被唆使的人不犯被唆使的罪,关于唆使犯,能够从轻大概加重惩罚。
【相联法条】 本法第295、353条。
【重点法条】第310一条 单元罪行的,对单元判惩罚金,并对其间接卖力的主管职员和其余间接职责人 员判处刑责。本法分则和其余法令尚有划定的,按照划定。
【相联法条】 第30条;国民法院2000年9月28日《闭于审理单元罪行案 件对其间接卖力的主管职员和其余间接职责职员是不是分辨正犯、从犯疑问的批复》;国民法院1999年6月18日《闭于审理单元罪行案件详细使用法令相关疑问的诠释》;2002年7月 4日由国民审查院《闭于涉嫌罪行单元被打消、刊出、撤消业务执照大概宣布停业的应怎样举行追诉疑问的批复》。
【重点法条】第3106条 因为罪行举动而使被害人蒙受经济丧失的,对罪行份子除依法赋予刑事惩罚外 ,并应依据状况判处补偿经济丧失。
承当平易近事补偿职责的罪行份子,同时被判惩罚金,其资产不敷以全体付出的,大概被判处充公资产的,应该先承当对被害人的平易近事补偿职责。
【重点法条】第3109条 被判处控制的罪行份子,正在施行时代,应该遵循以下划定:
(一)遵循法令、行政法令,遵从监视;
(2)未经施行构造核准,不得利用舆论、出书、会议、结社、*、*自在的权益;
(3)依照施行构造划定汇报本人的行动状况;
(4)遵循施行构造闭于会客的划定;
(5)离去所寓居的市、县大概移居,应该报经施行构造核准。
关于被判处控制的罪行份子,正在休息中应该同工同酬。
【相联法条】 本法第75、84、43条。
刑法的重点法条(一)的相关文章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