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行政处罚法重点法条精读(六)
第6章 行政惩罚的施行
【重点法条】
第4105条 当事人对行政惩罚决断不平请求行政复议大概拎起行政诉讼的,行政惩罚一直止施行,法令尚有划定的除外。
北京安通学府法律测验指导班讲堂风光、北京安通学府法律测验指导班先容、北京安通学府2006年国度法律测验、北京安通学府法律测验指导班学生感言
【相联法条】 《行政复议法》第21条;《行政诉讼法》第44条。
【意义分化】
请求行政复媾和拎起行政诉讼时代,一直止施行行政惩罚,这是准则,但考生应重点识记以上双个相联法条分手划定的4种破例情况,这些情况是法律测验多选题命题的素材。
【重点法条】
第510一条 当事人过期不执行行政惩罚决断的,作出行政惩罚决断的行政构造能够接纳以下办法:
(一)到期不交纳罚款的,逐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3加惩罚款;
(2)依据法令划定,将查封、拘留收禁的财物拍卖大概将解冻的取款划拨抵缴罚款;
(3)请求国民法院强迫施行。
【意义分化】
1、寄望以上3种行政惩罚强迫施行办法。
2、留意第(一)项是3%而非3‰。
【重点法条】
第4105条 当事人对行政惩罚决断不平请求行政复议大概拎起行政诉讼的,行政惩罚一直止施行,法令尚有划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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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联法条】 《行政复议法》第21条;《行政诉讼法》第44条。
【意义分化】
请求行政复媾和拎起行政诉讼时代,一直止施行行政惩罚,这是准则,但考生应重点识记以上双个相联法条分手划定的4种破例情况,这些情况是法律测验多选题命题的素材。
【重点法条】
第510一条 当事人过期不执行行政惩罚决断的,作出行政惩罚决断的行政构造能够接纳以下办法:
(一)到期不交纳罚款的,逐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3加惩罚款;
(2)依据法令划定,将查封、拘留收禁的财物拍卖大概将解冻的取款划拨抵缴罚款;
(3)请求国民法院强迫施行。
【意义分化】
1、寄望以上3种行政惩罚强迫施行办法。
2、留意第(一)项是3%而非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