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地点、方法对定罪的意义
正在法令将特定的时辰、位置和手法明文划定为某些罪行组成必备的要件时,这些要素就对某些举动是不是组成该种罪行具备决断性效用,即具备罪行组成必备要件的含义。作为组成要件的时辰,是指刑法令定的组成某些罪行必需具有的罪行产生的特准时间;作为组成要件的位置,是指刑法令定的组成某些罪行必需具有的罪行产生的特定场合;作为组成要件的手法,是指刑法令定的组成某些罪行必需具有的实行伤害举动的特定方法。好比,刑法第340条就把“禁渔期”、“禁渔区”、“禁用的器具、手法”等划定为组成不法捕捞水产物罪的必备要件,于是实行的捕捞水产物举动是不是具有这些要素,就成为不法捕捞水产物罪建立与否的紧要状况。又如,羁押、羁系罪犯、原告人或罪行怀疑人的场合大概押送途中是建立构造逃狱罪、聚众劫狱罪、脱遁罪不成短少的组成要件。
- 上一篇:案例分析:侵犯商业秘密罪
- 下一篇:什么叫取保候审?都包括哪些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