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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

院校正在本批录用前向规划组提出调档比例(准则上不凌驾录取规划数的120%),投档组按核定的投档比例将考生的电子档案供应给院校。

  投档举措实施意愿和分数(文考绩绩+照料分)相分离的准则(Hong Kong中文高等学府和Hong Kong都市高等学府按文考绩绩投档)。即对按次意愿依照意愿优先的准则举行投档。对平行意愿,正在分数优先的条件下,依照意愿按次举行投档。凡一意愿按院校提出调档比例投足档案的院校,准则上应当录用满额。一意愿不敷规划的院校,投放后续意愿供院校审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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