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商向海关报关时,需提交哪些单证
收支口商向海闭报闭时,需提交下列单证:
1、收支口货品报闭单。一样平常入口货品应填写一式2份;必要由海闭核销的货品,如加工制造商贸货品和保税货品等,应填写公用报闭繁多式3份;货品入口后需国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公用报闭单。
1、收支口货品报闭单。一样平常入口货品应填写一式2份;必要由海闭核销的货品,如加工制造商贸货品和保税货品等,应填写公用报闭繁多式3份;货品入口后需国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公用报闭单。
2、货品发票。需求份数比报闭单少一份,对货品入口托付外洋发卖,结算方法是待货品发卖后按实销金额向入口单元结汇的,入口报闭时可准许免交。
3、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入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入口的装货单。海闭正在审单和验货后,正在副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回报闭贡,凭此提货或装运货品。
4、货品装箱单。其份数同发票。可是散装货品或繁多种类且包裹内容分歧的件装货品可免交。
5、入口收汇核销单。所有入口货品报闭时,应交验外汇治理部分加盖"监视收汇"章的入口收汇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正在每张入口报闭单的右上角处。
6、海闭以为需要时,还应交验商贸契约、货品产地证书等。
7、其他相关单证。包含:
(1)经海闭核准准许减税、免税的货品,应交海闭签章的减免税证实,北京区域的外资公司需另交验海闭核发的入口设施清单;
(2)已向海闭存案的加工制造商贸契约收支口的货品,应交验海闭核发的"挂号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