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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承继与承继权概述

  「本章重点提醒」本章必需把握的学识点是:承继权的消耗失和遗存的认定,其他的内容知晓一瞬便可。

  「学识点详解」

  一、承继与承继权的观念

  (一)承继的观念

  承继是指大自然人出生后,由法令划定的必定局限内的人或遗言指定的人依法获得死者遗留的团体正当资产的法令体制。

  (2)承继权的观念和特点

  1、观念

  承继权是指大自然人依法获得死者团体所遗留的正当资产的权益。

  2、特点

  (1)承继权是一种获得资产权的权益,因而从这类含义上而言是一种资产权;

  (2)承继权因此特定的人身联系为条件的,因而又和身份权相联络;

  (3)承继权的主体本能机能是大自然人而不克不及是法人和其余构造,更不克不及是国度,这些构造体仅能作为受遗增人;

  (4)有双个阶段,其一是彼此有远支属联系的人均未出生的,此时承继权处于期望权阶段不克不及达成;当彼此有远支属联系的人中有人出生并留有遗存时承继权变化为既得权而得以达成。

  2、承继权的消耗失

  (一)承继权消耗失的缘故

  承继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消耗失承继权

  1、承继人有意戕害被承继人的

  留意两点内容:(1)不论是不是既遂均消耗失关于被承继人自己的承继权;(2)也不论戕害意图为什么;(3)仅消耗失其所所害之被承继人的承继权而不是消耗失被承继人之外之第3人的承继权。

  2、承继工资争取遗存而戕害其余承继人的;

  留意两点:(1)宗旨必需是争取遗存;(2)仅消耗失其对所争取之被承继人的承继权。

  比方:兄弟两人甲与乙为了争取其母亲的遗存甲将乙戕害,问甲是不是消耗失了对其父丙的承继权?答:不消耗失,由于甲戕害乙其实不是为争取其父的遗存。

  3、承继人抛弃被承继人的或***被承继人际关系节严峻的;

  留意两点:(1)***被承继人的必需剧情严峻而抛弃被承继人不剧情严峻的需求;(2)根据法院的法律诠释,此种情况若承继人厥后改过的而且被承继人于生前表明谅解的,其承继权能够复原。

  4、承继人假造、改动或烧毁遗言,剧情严峻的。

  按照法院法律诠释:损害了不足休息实力又无生计来历的承继人的益处并形成其生计艰难的,可是不以此为限其余情况若可认定剧情严峻也招致消耗失承继权。

  (2)消耗失承继权的法令前因

  1、消耗失承继权的不克不及根据法定承继而承继遗存;

  2、消耗失承继权的,遗言指定其为承继人的遗言有效,仅指定其为承继人之一的则该全体有效,将其余人指定为承继人大全体依旧无效。

  3、承继人消耗失了承继权的,其长辈嫡系血亲亦不得代位承继。

  3、承继权的保卫

  1.承继人的承继权遭到别人损害时,承继人能够经由过程诉讼步骤哀求国民法院予以保卫。

  2.承继复原哀求权的诉讼时效时代为2年。自承继人明白或应当明白其权益遭到损害之日起两年内,承继人不利用其哀求权的,国民法院再也不赋予保卫,并且自承继起始之日起凌驾20年的,不得再拎起诉讼。

  4、遗存

  (一)观念

  所谓遗存是指被承继人出生时遗遗留来的团体正当资产。

  (2)遗存的组成要件——怎样认定遗存

  1.遗存必需是资产(包含被动资产即债权),不克不及是人身权及身份等,这是由当代承继法作为资产承继而决断的,此与现代社群的宗祧承继制相区分。

  2.遗存必需是死者生前一切的正当资产。此地的一切是狭义上的一切,既包含作为物权的一切权又包含债务,还包含学识产权、股权等各类资产权益。

  3.遗存必需对错专属于死者的资产。有些资产不具备可让渡性,因而不得承继。如养老保险业金哀求权,被保险业人出生后则该种权益归于消亡。

  4.遗存的形状不以死者出生时遗遗留的状况为限,若从死者遗遗留的资产衍生出的资产或代替资产均为遗存。

法定承继

  「本章重点学识点」本章是承继法的中心,承继法的积年考题基础上都会合正在本章,因而关于本章需求全方位把握,即:法定承继人的局限温柔序、代位承继和转承继的区分与详细用运、遗存的分派。

  「学识点详解」

  一、法定承继观念

  法定承继是指承继人局限、承继按次、遗存分派准则等,均按法令划定举行的承继方法。2、法定承继人的局限和承继按次

  (一)第一按次法定承继人:

  伴侣

  即有正当婚配联系的夫大概妻,已仳离的大概还没有娶亲的不是伴侣不享有承继权;根据婚配法的划定组成真相婚配的彼此享有承继权。

  2、后代

  (1)包含:婚生后代、非婚生后代、养后代和彼此之间构成扶养联系的继后代

  (2)养后代与其亲生怙恃彼此之间因为不法令联系以是不具备承继权。

  (3)继后代与其继怙恃之间因为构成扶养联系而彼此具备承继权的,不感化与其亲生怙恃之间的承继权。

  3、怙恃——与后代相对于应

  4、消耗偶儿媳对公、婆,消耗偶半子对岳怙恃,尽了重要供养职责的,作为第一按次承继人。

  5、养孙后代与养祖怙恃之间互为第一按次承继人

  此地所谓的养孙后代是指的由其养祖怙恃间接收养为孙后代的情况,而不是指由养祖怙恃的后代收养为后代从而那构成祖怙恃与孙后代之联系的情况而言。

  例一:甲是乙的父亲,乙收养丙为其儿子,那末甲与丙之间是不是互为第一按次承继人?答:不是第一按次承继人。甲是丙的第2按次承继人、丙不是甲的承继人仅能根据代位承继获得甲的遗存。

  例2:甲收养乙为其儿子,乙生儿子丙,那末甲与丙之间是不是互为第一按次承继人?答:不是第一按次承继人。甲是丙的第2按次承继人、丙不是甲的承继人仅能根据代位承继获得甲的遗存。

  例3:甲不未婚,不后代暮年孤单,现收养孤儿乙为其孙子,那末甲与乙之间的承继联系为什么?答:甲与乙互为第一按次承继人。

  (2)第2按次法定承继人

  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包含同怙恃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大概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供养联系的继兄弟姐妹。

  2、祖怙恃、外祖怙恃。

  留意:孙后代与外孙后代不是祖怙恃与外祖怙恃的第2按次承继人,他们仅能经由过程代为承继获得其祖怙恃那大概外祖怙恃的遗存。

  (3)承继按次的含义

  1、有第一按次承继人的,第2按次承继人不得承继;不第一按次承继人大概第一按次承继人均消耗失了承继权大概舍弃了承继权第2按次承继人承继。

  2、统一按次承继人之间承继权公平 ,除破例情况均公平地分派遗存。

  3、代位承继

  (一)代位承继的观念

  代位承继是指被承继人的后代先于被承继人出生的,出生的后代的长辈嫡系血亲代位承继被承继人遗存的体制。

  (2)要件

  被代位承继人须是被承继人的后代,包含养后代与构成扶养联系的继后代。

  必需被代位人先于被承继人出生或宣布出生。

  代位承继人仅能是被代位人的长辈嫡系血亲,可是不代数的制约。

  被代位人必需不消耗失承继权。

  代位承继人仅能承继被代位承继人应得的承继份额,代位工资两人以上的则该双个以上的代位人均匀分派被代位人应该承继的那一份遗存。

  代位承继仅合用于法定承继,而不合用于遗言承继,遗言承继中的承继人出生的遗言有效,应该依照法定承继打点承继。

  5、转承继

  (一)观念

  承是指被承继人出生后遗存宰割前承继人又出生的,由活该亡之承继人的承继人承继其应该承继的份额的法令体制。

  转承继实在上是产生了两次承继,即先由出生之承继人承继,而后再行依据法令划定大概活该亡之承继人的遗言断定其所承继之份额由何人承继。

  (2)转承继与代位承继的区分

  1.代位承继仅产生正在法定承继当中,而转承继既能够产生正在法定承继中也能够产生正在遗言承继中。

  2.代位承继产生的时辰状况是承继人限于被承继人出生的,而转承继则产生正在被承继人出生后遗存宰割前。

  3.代位承继的被代位人仅能是被承继人的后代,而转承继中的被转承继之人能够是被出生之被承继人的任一承继人。

  4.代位承继之代位人仅能是被代位人的嫡系长辈血亲(包含拟制血亲),而转承继中的承继人能够是被转承继之人的任一承继人。

  6、法定承继中的遗存分派

  一、遗存分派准则

  (一)准则 统一按次承继人之间公平承继

  (2)破例之一 统一按次承继人之间不满等

  1.对生计特别艰难的不足休息实力的承继人,分派遗存时,应该予以照料;

  2.对承继人尽了重要扶养职责大概与被承继人独特生计的承继人,正在分派遗存时,能够多分;

  3.有扶养实力和有扶养状况的承继人,不尽扶养职责的,分派遗存时,应该不分大概少分;

  4.承继人商议赞成不均分。

  (3)破例之2 法定承继人之外之人分得遗存

  1.依托被承继人扶养的不足休息实力又不生计来历的人。

  2.对被承继人供养较多的人。

  留意:养后代对其亲生怙恃若尽了重要供养职责的,能够根据这一划定得当分得其亲生怙恃的遗存。

「真题扶引」(2005年不定项挑选题)  (一)

  马俊1991年作古,其妻张桦1999年作古,遗有伉俪共有住宅5间。马俊遗有伤残津贴金3万元。张桦1990年以团体名义正在单元集资入股取得收益1万元。两边生有一子马明,1995年病故。马明生前与胡芳婚后育有一子马飞。张桦临时得病,生计不克不及自理,由表侄常生及再醮儿媳胡芳养老送终。5间住宅于 2001年11月被拆迁,拆迁单元与胡芳签定《危旧房改革钱币赔偿协定书》,胡芳支付作价赔偿款、提早搬场奖赏款、搬家津贴费、钱币安放奖赏费、利用权赔偿款合计25万元。请答复下列81-84题。

  81.以下各项中何者属于遗存?

  A.提早搬场奖赏款

  B.搬家津贴费

  C.钱币安放奖赏费

  D.利用权赔偿款

  「解答」CD

  82.马俊的伤残津贴金、张桦集资入股收益的特质应怎样断定?

  A.伤残津贴金和集资收益均为团体资产

  B.伤残津贴金为团体资产,集资收益为伉俪独特资产

  C.伤残津贴金为伉俪独特资产,集资收益为团体资产

  D.伤残津贴金和集资收益皆为伉俪独特资产

  「解答」B

  83.以下闭于常生能否失去赔偿的说法何者准确?

  A.应该失去赔偿,分派数额应该小于法定承继人

  B.应该失去赔偿,分派数额能够即是或大于法定承继人的承继份额

  C.如常生明知法定承继人宰割遗存而未提出哀求,即消耗失遗存分派权

  D.如常生需求介入宰割遗存,应正在承继起始后1年内提出哀求

  「解答」BC

  84.以下闭于胡芳及其后代遗存承继权的说法何者准确?

  A.胡芳对张桦尽了重要供养职责,应列为第一按次承继人

  B.马飞对张桦的遗存享有代位承继权

  C.胡芳再婚后所生后代对张桦的遗存享有代位承继权

  D.马飞对马俊的遗存享有转承继权

  「解答」ABD

  (2003年多选)32.田某身后遗留5间住宅、一批书画和数10万取款的遗存。田某生3子一女,宗子早病故,遗留一子一女。就正在双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打点完消耗事商议怎样处置遗存时,小儿子因运输意外身亡,其女儿刚满周岁。田某的上述支属中哪些个人可作为第一按次承继人承继他的遗存?

  A.2儿子和女儿

  B.小儿子

  C.小儿子之女

  D.大儿子之后代

  「解答」ABD

  「学识点」本题调研的是代位承继和转承继,具体内容见本章解说。

  第3章遗言承继和遗赠和遗赠供养协定

  「本章重点学识点」本章必需把握的学识点是:遗言的无效状况、遗言承继和遗赠的区分、遗赠供养协定的特点。

  「学识点详解」

  遗言承继与遗言的观念

  (一)遗言承继的观念

  遗言承继是由指由被承继人生前所立的遗言来指定承继人及其承继的遗存品种、数额的承继方法。

  (2)遗言的观念与特点

  1.观念

  遗言是立遗言人生前对其遗存所作的处罚或对其余死后事件所作的布置,并正在出生时产生效劳的双方平易近事法令举动。

  2.特点

  (1)遗言是双方平易近事法令举动,因而闭于法令举动的独特划定合用于遗言,如遗言人的举动实力、意义表明的确实性和内容的正当性等。

  (2)遗言是死因举动即仅有正在立遗言人出生时才产生法令效劳,因而立遗言人能够随意修正和打消其遗言。

  (3)遗言是要式法令举动,必需接纳法令划定的5种情势之一,而且每种情势必需切合法令划定的状况,不然那有效。

  (4)遗言是死者生前处置其身后事件的意义表明,重要是布置其资产的归属感。

  (5)遗言不成代办,仅能代书。

2、遗言的无效要件

  (一)本色要件

  1.遗言人有遗言实力。

  立遗言人正在立遗言时必需具有完整举动实力,立遗言人正在立遗言事先是无举动实力人和制约举动实力人的所立的遗言有效。

  2.遗言是遗言人的意义表明无瑕疵。

  受敲诈、勒迫所立的遗言有效,而不是可打消。

  3.遗言的内容正当其实不得违反社群大众益处。

  (1)遗言应该对不足休息实力又不生计来历的承继人留存需要的遗存份额,不然其遗言全体有效,即应该扣除出该全体遗存剩下的全体无效。

  (2)遗言人以遗言处罚了属于国度、团队或别人一切的资产,遗言的这全体,应认定有效。

  4.遗言承继人正在承继起始时必需保存,若遗言承继人先于被承继人出生的遗言该全体内容有效。

  (2)遗言的情势要件

  1.遗言的情势

  遗言应该接纳以下5种情势之一:公证遗言、自书遗言、代书遗言、录声遗言、行动遗言等5种。对此应该留意下列3点:

  (1)代书遗言、录声遗言、行动遗言须有双个以上目击人正在场目击。

  (2)正在这5种情势中,公证遗言的效劳,若其余遗言的内容和公证遗言的内容抵触不论公证遗言订立的时辰前后均优先合用。

  (3)行动遗言仅能正在状况危急来不迭订立其余遗言时才干利用,而且危急状况排除后应该接纳其余情势订立遗言,不然行动遗言有效。

  2.不得作目击人的有:

  (1)无举动实力人、制约举动实力人;

  (2)承继人、受遗赠人;

  (3)与承继人、受遗赠人无利害联系的人。

  所谓利弊联系人是指和承继人、受遗赠人具备某种法令联系而基于此种法令联系承继人、受遗赠人受无利益时其也会随之受无利益。比方丈夫和老婆基于伉俪联系丈夫获得资产老婆也受有响应的益处。

  3、遗言的变动和打消

  因为遗言是死因举动因而立遗言人正在其出生以前随时随刻能够变动和打消遗言:

  (一)昭示方法变动、打消

  立遗言人能够经由过程清晰的意义表明将其所立遗言打消和变动,可是打消和变动公证遗言的意义表明必需经公证处从头公证才无效。

  (2)表示变动、打消

  1.遗言人立无数份遗言的,且内容彼此冲突的,以最初所立的遗言为准,推定后立遗言变动或打消前立的遗言,但公证遗言的变动和打消须以公证遗言的方法举行方无效。

  2.嘱人生前的举动与遗言的意义表明相同,而使遗言处罚的资产正在承继起始前灭失、全体灭失,或一切权移转、全体移转的,遗言视为被打消或全体被打消。

  4、遗赠与遗言承继的区分

  遗赠与遗言承继基础上是一样的都是被承继人生前以其遗言将其资产于其身后遗留给其指定的平易近本家儿体,因而关于遗赠众人仅需把握与遗言承继的以下区分便可:

  1.承受遗存的主体分歧:受遗赠人能够是大自然人,法人、其余构造或国度,但必需不是立遗言人的法定承继人;而遗言承继人仅能是大自然人,而且必需是法定承继人。

  2.权益的利用方法分歧:受遗赠人仅有正在明白受遗赠的双个月内清晰作出承受的意义表明时才视为承受,不然视为舍弃遗赠;而遗言承继人正在承继起始后,遗存宰割处置前,不清晰表明舍弃的视为承受承继。

  5、遗赠供养协定

  观念

  遗赠供养协定是指受供养人和供养人之间闭于供养人承当受供养人的生育死葬职责,受供养人将本人一切的资产遗奉送供养人的协定。

  (2)特点

  1.遗言供养协定是契约的一种,因而是两边法令举动;

  2.遗赠供养协定是双务、有偿契约;

  3.遗赠供养协定中供养人的权益仅能正在受供养人出生时达成;

  4.遗赠供养协定的受供养人仅能是大自然人而扶养人能够是大自然人、法人、其余构造等。

  5.遗赠供养协定的扶养人仅能是对被扶养人不法定供养职责的人,因而也不是被供养人的法定承继人。

  「真题扶引」(2004年单选)16.梁某已810多岁,老伴和后代都已过世,大哥体弱,生计宽裕,欲立一份遗赠供养协定,身后将3间住宅送给正在生计和经济上照料本人的人。梁某的外孙后代、侄子、侄女及干儿子等都争着要做供养人。这些人中谁不该作遗赠供养协定的供养人?

  A.外孙后代

  B.侄子

  C.侄女

  D.干儿子

  「解答」A

  「剖析」本题考察的是遗赠供养协定的建立要件。遗赠供养协定的供养人应该是对被供养人不供养、供养职责的人。本题中仅有A解答中的职员关于梁某有供养的职责,因而不克不及作为遗赠供养协定的供养人。

  (2004年单选)17.甲有2子乙、丙,甲于1996年立下遗言将其全体资产留给乙。甲于2004年4月出生。经查,甲立遗言时乙17岁,丙14岁,现乙、丙均已职务。甲的遗存应怎样处置?

  A.乙、丙各得2分之一

  B.乙得3分之2,丙得3分之一

  C.乙取得全体遗存

  D.丙取得全体遗存

  「C」

  (2004年单选)18.甲身后留有住宅一间和取款多少,法定承继工资其子乙。甲生前立有遗言,将其取款赠送侄女丙。乙和丙原告知3个月后介入甲的遗存宰割,但直到遗存宰割时,乙与丙均未作出是不是承受遗存的意义表明。以下说法哪个是准确的?

  A.乙、丙视为舍弃承受遗存

  B.乙视为承受承继,丙视为舍弃承受遗赠

  C.乙视为舍弃承继,丙视为承受遗赠

  D.乙、丙均应视为承受遗存

  「 B」

  第4章遗存的处置

  「本章重点学识点」必需把握的学识点是:出生时辰的推定、遗存的宰割和遗存了债被承继人的债权。

  「学识点详解」

  一、承继的起始

  承继从被承继人出生时起始

  出生包含心理出生和宣布出生。因而,被承继人心理出生或被宣布出生的时辰也便是承继起始的时辰。

  3.出生时辰的推定:彼此有承继联系的几团体正在统一事故中出生,又不克不及断定出生的前后时辰的,一样平常推定不承继人的人先出生;如几个出生人辈分分歧的,推定托辈先出生;如几团体辈分一样,则推定他们同时出生,双方不产生承继联系。

  2、遗存宰割遗存

  1.起首举行析产,即从共有资产平分割出属于被承继人的那份资产,特殊要留意将伉俪独特资产中的一半先宰割进去给其未出生的伴侣,剩下的另外一半才是遗存。

  2.遗存宰割时,应留存胎儿的承继份额,应继份额由胎儿的母亲代为保存或利用相关权益。假如胎儿出世时是死体的,为其留存的份额按法定承继打点。

  3、断定承继的合用按次

  有遗赠供养协定的优先合用遗赠供养协定;不遗赠供养协定(包含协定有效)的大概协定未处置的资产合用遗言(包含遗赠);不遗言的(包含有效)合用法定承继。

  4、了债被承继人的债权

  1、限制承继准则,即承继遗存应该了债被承继人依法应该交纳的税款和债权,交纳税款和了债债权以他的遗存实在价钱为限。凌驾遗存实在价钱全体,承继人强迫了偿的不正在此限。2、遗存已被宰割而未了债债权时,若有法定承继人又有遗言承继人和受遗赠人的,先由法定承继人用其所得遗存了债债权;不敷了债时,残余的债权由遗言承继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存了偿;舍弃承继或受遗赠的,再也不承当了偿债权的职责。

  5、无人承继又无人受遗赠的遗存

  1.死者生前是团队一切制构造成员的,无人承继又无人受遗赠的归地点团队一切制构造一切;

  2.死者不是团队一切制构造成员的,无人承继又无人受遗赠的遗存,返国家一切;

  3.团队构造实施“5保”的“5保户”的遗存,如两边不供养协定,死者有遗言承继人或法定承继人需求承继的,按遗言承继或法定承继处置,但团队构造有权扣回“5保”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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