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疑难知识点比较:委托与代理
托付契约,是托付人与受托人商定,由受托人从事托付人托付的事件的平易近事法令联系;代办则是代办人正在代办权限内,以被代办人的名义实行平易近事法令的举动,其二者的基本区分正在于:
起首,仅就代办而言,代办包含托付代办、法定代办、指定代办等3品种型。托付契约是由两边当事人基于彼此信赖的根本而商定的契约联系,与法定代办、指定代办毫有关系可言,同时托付契约还合用于代办体制之外的不波及第3人的经济举动和单一的事件举动,法定代办和指定代办都不克不及合用。
其次,代办,仅合用自己与代办联系的第3人的联系,即代办属于对外联系,不然,不称其为代办。托付契约仅合用于托付与受托付的对内联系,舍此也不可立其托付契约。
最初,代办联系的建立,被代办人付与代办人代办权属于双方的法令举动,不必代办人的允诺。托付契约属于两边法令联系,即托付契约法令联系的建立,起首应有受托付人的允诺,若受托付人不作允诺,托付人就不成能托付其处置托付事件,其托付契约则不克不及建立。